【宗本义‧题解】
1.0.“宗”意为“宗祖、宗旨”,“本”意为“根本、本质”。僧肇认为“本无实相”是诸经论的“宗本”,所以用“宗本”来从总体上说明佛教教义。不仅如此,僧肇还认为所有古来的(释、道、儒等)圣贤都是用的这同一个“宗本”,在本质上都是一致的。这个观点,僧肇在各篇论文中曾多次提到过。《宗本义》这篇论文从其内容上看有四个部分,以分别说明四种“宗本”,且这四种“宗本”分别为其后续四篇论文的“宗本”:第一说明关于“本无实相”的“宗本”,该“宗本”便是《物不迁论》的“宗本”;第二说明关于“非有非无”的“宗本”,该“宗本”便是《不真空论》的“宗本”;第三说明关于“沤和般若”的“宗本”,该“宗本”便是《般若无知论》的“宗本”;第四说明关于“泥洹尽谛”的“宗本”,该“宗本”便是《涅盘无名论》的“宗本”。
【原文】
1.2. 本无。实相。法性。性空。缘会。一义耳。何则。
【述义】
佛学上“本无、实相、法性、性空、缘会”这五个词的排列次序是宇宙的自然次序。对人而言,如果要追宗溯源,则不妨把这五个词的顺序颠倒过来,变成“缘会、性空、法性、实相、本无”。实际上,这五个词指的是同样的东西,故可将其说成是“一义耳”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它们都属于“无”的范畴,属于“无”的集合。因此,从“无”的角度来看,这五个词所言之范畴是一致的。
【原文】
1.2. 一切诸法缘会而生。
【述义】
“缘会”好比一条分界线,一边可以称之为“无”,其另一边则可以称之为“有”。“无”和“有”可以连起来看作一条由“无”向“有”的方向运行的轨迹,而“有”是从该轨迹上“缘会”之点开始算起的。“有”也可以称之为“法”。如果把“有”分成种种不同的部分,就可把这些部分统称为“诸法”。
然而,“诸法”相互亦有不同之处,因为它们有不同的“缘”。甚么是“缘”?“缘”就是“原因”或“因素”。当有“原因”或“因素”在“缘会”之点上出现时,就可以说是“生”,因为有东西产生了。“诸法”就是不同的原因。所谓“诸法缘会而生”,也就是相当于不同的角色同登一台汇演,各出戏才算正式产生。而所谓“会”,可以看作是演“戏”的“舞台”。这种“诸法”作为各种角色一同出场的情形就叫做“缘会”。
【原文】
1.3. 缘会而生。则未生无有。缘离则灭。
【述义】
这个演戏的“舞台”就是各种“法”──“诸法”诞生的地方。实际上,这也是“诸法”相同的一个方面。值得注意的是,在诸法产生之前的那个状态,既然诸法尚未产生,那个状态当然不能算作诸法的范畴,但我们也可以为其安上一个名字,叫做“无有”。一方面,一切诸法“缘会而生”;反过来,“缘”不“会”或者说“缘离”当然就不会有“生”,故曰“缘离则灭”。
【原文】
1.4. 如其真有。有则无灭。
【述义】
这里的“灭”就是没有“生”。如果把已产生了的、已存在了的情形叫做“有”的话,则在这之前的那种尚未产生的、尚未存在的情形就叫做“无”。站在“有”的角度看,“无”这种情形也可以叫做“无有”。有就是有,有是已存在的东西,已存在的东西就有自己的历史,此谓“真有”,这样的“有”是不能被“灭”掉的。既然是这样,怎么能把已有的及其历史灭掉,使之变成无呢?这不是有点奇怪吗?
【原文】
1.5. 以此而推。故知虽今现有。有而性常自空。性常自空。故谓之性空。
【述义】
说起来既奇怪又不奇怪。(好比有两个老人在谈论身边的一个小孩,谈到了与这小孩有关的人和事,其中有许多是这小孩出生之前的人和事。两个老人所谈论的人和事,对这个小孩来说可能有很多很奇怪,然而对两个老人来说就一点也不奇怪了。)这是一种推衍的方法,用这种推衍方法我们可以把现在与过去联系起来。但是应该清楚,这种推衍方法并不是要将“现有”统统消灭掉而使之变成“无”,而是要将“现有”与过去的“无”联系起来。这种推衍方法实际上就是逻辑推理的方法,是通过人脑思维来完成的。能通过人脑思维来进行上述推衍,也就是这里所说的“性”。尽管我们周围所有的一切都是现实存在,都是“有”,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人脑思维、通过逻辑推理的方法使这一切“有”回归到过去“无”的状态,这就是“性常自空”之谓。既然我们的脑袋里随时都可以达到那种空和无的境界,我们就干脆把这种境界叫做“性空”。
【原文】
1.6. 性空故。故曰法性。
【述义】
以此而类推,我们可以知道一切诸法均缘自“空”和“无”。诸法均缘自“空”和“无”的这种性质就叫做“法性”。
【原文】
1.7. 法性如是。故曰实相。实相自无。非推之使无。故名本无。
【述义】
同时,一切诸法均缘自“空”和“无”的事实道出了一个最终真相,这个实实在在的真相就叫做“实相”。所以,一言以蔽之,这个实实在在的最终真相自己就是“无”而已。还必须清楚地知道,能到达“实相”的境界表明人的逻辑与宇宙的逻辑达到了“天人合一”的境地,也就是说,这个“无”的实相并不仅仅是人通过人脑的逻辑推理推出来的,而是过去宇宙自己本身就是什么都没有,就是无。这种宇宙本身为“无”的情形就叫做“本无”。
【原文】
1.8. 言不有不无者。不如有见常见之有。邪见断见之无耳。
【述义】
那些说宇宙既不是有也不是无的人,其实还不如那些说自己只看得到“常见之有”的人。所谓“常见之有”就是人们通常看见的那些东西。难道那些(以“邪见”看待事物的)人可以断定自己看到了(与“断见”相关的)“无”了吗?
【原文】
1.9. 若以有为有。则以无为无。
【述义】
如果把“有”就看作是“有”,当然也就可以把“无”就看作是“无”了。
【原文】
1.10. 夫不存无以观法者。可谓识法实相矣。虽观有而无所取相。
【述义】
当无不存在的时候还可以看得到“法”的人,就可以算是真正认识了“法实相”的人了。这个世界能看到的处处是“有”,根本看不到“法实相”的“相”,而真正认识了“法实相”的人可以用“观有”的方式却不取关于“有”的“相”,
而是取到关于“无”的“相”。
【原文】
1.11. 然则法相为无相之相。圣人之心为住无所住矣。
【述义】
须知,法相为无相之相啊,叫人如何去取这个“相”呢? 然而,圣人则不同,因为圣人的心中有个“无”的境界,这个“无”长久住在圣人心中,圣人可以在这个境界中取到这种“无相”之“相”。
【原文】
1.12. 三乘等观性空而得道也。性空者。谓诸法实相也。
【述义】
佛学上的声闻乘、缘觉乘、菩萨乘三乘都是以是否能做到“观性空”来判定得道与否的。所谓“性空”,也就是上述所说的诸法的实相。
【原文】
1.13. 见法实相。故云正观。若其异者。便为邪观。
【述义】
那些能见到法的实相的,都可说是“正观”,如果与“正观”不相同的,都可说是“邪观”。
【原文】
1.14. 设二乘不见此理。则颠倒也。
【述义】
假设三乘中的(声闻乘和缘觉乘)二乘看不到这种道理,那一切“观”可能就变得颠七倒八,相互矛盾了。
【原文】
1.15. 是以三乘观法无异。但心有大小为差耳。
【述义】
所以,三乘的“观”的方法都是一样的,并无二致。如果硬要说三乘有什么差别的话,那不过是心中包容及关注的范畴方面的大小差别而已。
【原文】
1.16. 沤和般若者。大慧之称也。
【述义】
能达致沤和般若之境界便可称为“大慧”。
【原文】
1.17. 诸法实相谓之般若。能不取证。
【述义】
各种法的最终真相是一种境界,可统称之为“般若”。能达致般若之境界不必实证。
【原文】
1.18. 沤和功也。适化众生。谓之沤和。不染尘累。般若力也。
【述义】
沤和是一种“功”:使人开化明智,就是“沤和”。人若不受世俗的污染和拖累,就如有了般若之力。
【原文】
1.19. 然则般若之门观空。沤和之门涉有。涉有未始迷虚。故常处有而不染。不厌有而观空。故观空而不证。
【述义】
但是也应当明白,般若与“空”相关,沤和与“有”相关。好比有一扇门,往门里走就是沤和,往门外看就是般若。那些在门里属于“有”的范畴的人不一定对虚空迷惑不解,只是要身处有而又能做到不受有的羁绊,从有处去探索“虚、空、无”的境界,这种探索就是“观空”。所以说,观空是不需要实证的。
【原文】
1.20. 是为一念之力。权慧具矣。
【述义】
观空只是人脑思维的“一念之力”而已。有了这“一念之力”就算是具有了“权慧”了。所谓“权慧”,“权”所指的相当于范畴“无”,“慧”所指的相当于范畴“有”。
【原文】
1.21. 好思历然可解。
【述义】
有了这种智慧,再加上好学好思,所有人生之迷惑,当可一一解开。
【原文】
1.22. 泥洹尽谛者。直结尽而已。
【述义】
果真如此,则人便仿佛涤净了愚钝的污泥浊水,走到了宇宙真谛的尽头。
【原文】
1.23. 则生死永灭。故谓尽耳。
【述义】
这个“尽头”是一种“生死永灭”的境界──也就是“无”的境界。
【原文】
1.24. 无复别有一尽处耳。
【述义】
之所以要强调这个“尽”字,是因为除了这个尽头,便再无另外一个“尽头”了。
(宗本义‧述义‧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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