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‧一章
【章句】
大学章句
【朱熹注】
大,旧音泰,今读如字。
【述义】
“大”在以前的读音为“泰”,后来才演变成现在这种读音。
【朱熹注】
子程子曰:「大学,孔氏之遗书,而初学入德之门也。」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,独赖此篇之存,而论、孟次之。学者必由是而学焉,则庶乎其不差矣。
【述义】
程子说:“《大学》可以被认为是孔子所遗传下来的书,而且是专门指导初学者如何进入‘德’的门径的书。”在现在,还可以从中窥见到老古时候(“大学”)的人的学习程序的,主要就是靠了这篇《大学》之书的存在,其次才是《论语》和《孟子》。所以,学习者的研习应该从此书着手,倘若领会到了此书的要领,则对于“德”的理解也就不会有什么大的差池了。
【章句】
大学之道,在明明德,在亲民,在止于至善。
【述义】
“大学”,就是关于“大”(宇宙整体)的学问。所谓“大学之道”,就是要人做到三点:第一,要做到“明明德”,也就是“明德再明德”;第二,要做到“亲民”,即“民”也就是每一个“人”必须亲自实践“明德再明德”这个过程;第三,要做到使第一和第二点的作为最终达到“至善”的境界。所谓“至善”,就是产生“大”(也就是宇宙)的种种最微小的因素。
【朱熹注】
程子曰:「亲,当作新。」大学者,大人之学也。明,明之也。明德者,人之所得乎天,而虚灵不昧,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。但为气禀所拘,人欲所蔽,则有时而昏;然其本体之明,则有未尝息者。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,以复其初也。新者,革其旧之谓也,言既自明其明德,又当推以及人,使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。止者,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。至善,则事理当然之极也。言明明德、新民,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。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,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。此三者,大学之纲领也。
【述义】
程子说:“‘亲’应该当作‘新’来理解。”所谓“大学”,其实也就是适合于大人(即成人)去研习的学问。所谓“明”,就是要去达到“明”的境界。至于“明德”,讲的则是关于人的理解能力所能达到的境界。人的理解能力是得自于“天”的,是一种天赋能力。人凭借着其天赋能力而能够理解关于“虚灵”(数理逻辑)这种事情,使一切都归之于一个总的道理,并可以用这个总的道理来因应万事万物,使万事万物都由其“理”而彰显其本质。但是,由于受到“气禀”的限制,人的能力或欲求常常只是一种潜力而不能得到完全发挥,所以人时常处于不明事物本来面目的昏然状态。尽管如此,人的天赋能力却从来没有被废弃掉,每一个人本身之中所潜藏的理解力也从来不曾停息其运作。所以,学习者所要去做的首要之事就是要去将自身的理解力发挥出来,使其达到“明”的境界,这其实也就是要去恢复理解力的本来面目或状态。所谓“新”,说的是要去将“旧”加以改革,也就是去对“旧”的面貌加以改变。这种对“旧”的改变指的是不仅自己要达到“明”的境界,还应该在“明”的境界中找到“德”,甚至不仅要自己能够做到“明德”,还要能将其推广开来,使他人也能以同样的方式去做到“明德”,使其也因此能去除“旧”的污染。所谓“止”,指的是必定得达到目的地,并且要在那目的地之处稳稳地立住,使其不再迁移。所谓“至善”,则是人的理解力完全发挥出来之后所必然可以达到的最高境界。书中所说的“明明德”以及“新民”,其最终归属都是要能达到“至善”的境界,并还要能稳稳地处于“至善”的境界而不再游移。这么做在于如果要达到可以找到“天”(宇宙整体)的最根本的理的“至善”那种境界,首先就必然容不得在那种境界里还存有哪怕一丁点人的“欲”。“明明德”、“新民”(亲民)、“止于至善”这三者可以被认为是《大学》的纲领。
【章句】
知止而后有定,定而后能静,静而后能安,安而后能虑,虑而后能得。
【述义】
只有做到“知止”之后才能达到“定”的境界。只有达到“定”的境界之后才能达到“静”的境界。只有达到“静”的境界之后才能达到“安”的境界。只有达到“安”的境界之后才能达到“虑”的境界。只有达到“虑”的境界之后才能达到“得”的境界。
【朱熹注】
后,与后同,后放此。止者,所当止之地,即至善之所在也。知之,则志有定向。静,谓心不妄动。安,谓所处而安。虑,谓处事精详。得,谓得其所止。
【述义】
“后”与后同。这些文字是经编审后才放置于此处。
所谓“止”,指的是“止”所应该到达的地方,其实也就是“至善”所在的地方。
所谓“知”,则是指人的“志”有着确定的方向。“静”所表述的是人的心没有乱动的情形,即是指人的心在动的方面是处于一种有序的状态。“安”所表述的是有地方可以处置存留下来,也就是有地方呆下来。“虑”说的是在处理事情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精确和详备。“得”说的则是得到了“止”这种结果。
【章句】
物有本末,事有终始,知所先后,则近道矣。
【述义】
只要知道一切事物都有“本”和“末”以及“终”和“始”,知道一切事物都有“先”和“后”,能明辨终始先后,也就可以算是近似于“得道”了。
【朱熹注】
明德为本,新民为末。知止为始,能得为终。本始所先,末终所后。此结上文两节之意。
【述义】
若拿“明德”和“新民”两者相比较,则“明德”为根本,“新民”为末节。若拿“知止”和“能得”两者相比较,则“知止”为开始,“能得”为终结。根本和开始属于“先”的范畴,末节和终结属于“后”的范畴。这里这句话是在为上述两节作出一个小结。
【章句】
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,先治其国;欲治其国者,先齐其家;欲齐其家者,先修其身;欲修其身者,先正其心;欲正其心者,先诚其意;欲诚其意者,先致其知;致知在格物。
【述义】
老古时候,凡是要以“明德再明德”的方式穷尽天下之理的人,得先把“国”治好;要想把“国”治好,得先把“家”齐好;要想把“家”齐好,得先把“身”修好;要想把“身”修好,得先把“心”正好;要想把“心”正好,得先把“意”诚好;要想把“意”诚好,得先达到“知”;而要想达到“知”,其关键就在于“格物”。
【朱熹注】
治,平声,后放此。明明德于天下者,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。心者,身之所主也。诚,实也。意者,心之所发也。实其心之所发,欲其一于善而无自欺也。致,推极也。知,犹识也。推极吾之知识,欲其所知无不尽也。格,至也。物,犹事也。穷至事物之理,欲其极处无不到也。此八者,大学之条目也。
【述义】
“治”读作平声。这些文字是经编审后才放置于此处。
所谓“明明德于天下者”,指的是一定要先使天下每一个个人自身的“心”都能达到“明”的境界然后才有可能使其自身去进一步达到“明德”的境界。所谓“心”,可以说是一个人一身的主宰。“诚”是“实”的意思,而所谓“实”,则是指必须由自身看到或体会到才能算数的意思。所谓“意”,是“心”中所发生的东西。若实实在在地看到或体会到自身的心中有东西发生,只要这些东西一与“善”相联系,就已然不再属于自欺欺人的事情了。“致”所表示的是推衍到极至的情形,即是关于推衍到宇宙整体的极大和极小的情形。说“知”就如同说“识”,这是因为若能将事情推衍到极至就会构成我们自身的知识体系,而且,这样的知识体系便大到可以囊括所有的“知”而无所遗漏了。“格”所表示的是“至”的观念,即是推衍的过程。“物”也就是“事”。要弄清楚事物的“理”,或者说,要发掘出事物的本质,不追溯到事物的极点是不可能得到的。“明德”、“治国”、“齐家”、“修身”、“正心”、“诚意”、“致知”、“格物”这八者可以被认为是《大学》的八个条目,也就是细目。
【章句】
物格而后知至,知至而后意诚,意诚而后心正,心正而后身修,身修而后家齐,家齐而后国治,国治而后天下平。
【述义】
物“格”好之后自然就达到了“知”;达到了“知”之后自然就诚好了“意”;“意”诚好了之后自然就正好了“心”;“心”正好了之后自然就修好了“身”;“身”修好了之后自然就齐好了“家”;“家”齐好了之后自然就治好了“国”;“国”治好了之后自然就达到了“天下平”,也就是穷尽了天下之理。
【朱熹注】
治,去声,后放此。物格者,物理之极处无不到也。知至者,吾心之所知无不尽也。知既尽,则意可得而实矣,意既实,则心可得而正矣。修身以上,明明德之事也。齐家以下,新民之事也。物格知至,则知所止矣。意诚以下,则皆得所止之序也。
【述义】
“治”读作去声。这些文字是经编审后才放置于此处。
所谓“物格”,指的是“物”的“理”已经被追溯到了极至,也就是说已经揭露出了“物”的本质,且整个宇宙中无处不是遍布着这种本质。所谓“知至”,指的是人自身的“心”已经达到了无所不包的“知”的境界。既然人心已经达到了无所不包的“知”的境界,则“意”当然也就必然被包容在这个境界之中了,这就是人实实在在地得到了“意”的情形。既然已经实实在在地得到了“意”,则“心”中有“意”的这种情形也就可以称之为“正”了,即是说,人的心中有了“意”就是所谓“正”的情形。“修身”以上的条目,其所要表述的是关于“明明德”的事情。从条目“齐家”以下,其所要表述的是关于“新民”的事情。而“物格”和“知至”,其所要表述的是关于对“止”所能达到的“知”的境界。至于“意诚”,其所要表述的则是所得到的关于“止”的次序。
【章句】
自天子以至于庶人,壹是皆以修身为本。
【述义】
上自天子,下至老百姓,都应该以这个“壹”(大一,即宇宙整体)为自身知识修养的根本。
【朱熹注】
壹是,一切也。正心以上,皆所以修身也。齐家以下,则举此而措之耳。
【述义】
“壹是”指的是宇宙中所有的一切,即指的是整个宇宙集合。“壹”一般地也可以用一个符号“一”来表示。条目“正心”以上说的都是关于“修身”的事情。条目“齐家”以下则说的是如何去贯彻实行这一句话所列举出来的措施。
【章句】
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,其所厚者薄,而其所薄者厚,未之有也!
【述义】
一切事物都有“本”和“末”,如果“本”乱了而想以“末”来达到“治”的目标,是不可能的。因为“本”属于“厚”的部分,而“末”却属于“薄”的部分,如果“本”和“末”倒置了,该厚的变成了薄的,该薄的变成了厚的,如此想要达到“治”的结果,这是永远也不可能做到的事情。
【朱熹注】
本,谓身也。所厚,谓家也。此两节结上文两节之意。
【述义】
“本”说的是“身”,“所厚”则说的是“家”。这两节是为上述两节之文作出一个小结。
【朱熹注】
右经一章,盖孔子之言,而曾子述之。凡二百五字。其传十章,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。旧本颇有错简,今因程子所定,而更考经文,别为序次如左。凡千五百四十六字。凡传文,杂引经传,若无统纪,然文理接续,血脉贯通,深浅始终,至为精密。熟读详味,久当见之,今不尽释也。
【述义】
上述为《经‧一章》,其所记录的都可以看作是孔子的言论,只不过是由曾子转述出来的而已,一共为两百零五个字。另外,下面有《传》共十章,其所表述的都是曾子的意思,而最后则由其门人记录下来。旧本中有不少颠倒错漏之处,现已经由程子作了审定。更难得的是,程子仔细考究了经文,将其特别进行了整理,安排其次序如下,共五百四十六个字。其《传》中所引之文,都是从不同的《经》或者《传》中录引而来的,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系统和纲纪,然而其在文理上仍然是有着密切的关联性的,也正是如此,才使得这整篇《传》血脉贯通,深浅适宜,始终如一,至为精密。若读者能将其熟读,详作审查,细细品味,则久而久之便必定能见到应该见到的东西,我就不必在此罗里罗嗦地一一挑明解释了。
0条评论